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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副教授试车失控撞人 丈夫出面协商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新快报  作者:  2012-01-06  字体:  

  针对伤者家属的投诉,涉事者的丈夫表示愿意协商支付医疗费

  副教授试车撞人后十天不露面?昨日广州市民吴先生向新快报投诉,称其弟弟在4S店实习期间被广东商学院一名副教授试车时撞伤,之后该副教授一直避而不见,导致11天过去了其弟弟仍躺在医院无法进行手术。不过,涉事副教授的丈夫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愿意通过协商支付医疗费,但认为4S店在事故中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试驾失控撞人撞车

  事发2011年12月12日上午10时20分许,在海珠区东晓南路瑞宝路段的广物福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福特4S店内。据当时的陪驾员阿文介绍,当时一对中年夫妻咨询福特蒙迪欧致胜车型,他便热情邀请对方去试驾体验一番,中年夫妻商量决定由女方邢女士来试驾。

  据阿文回忆,试驾车为一辆新车,停在办公楼北侧的墙边,当邢女士上车后,他照例向对方告知了试驾线路和注意事项,并在车辆发动后提醒对方注意避让前方的空调主机。阿文说,邢女士依然向左打了方向盘,松开刹车缓缓驶离墙边,但方向盘并没有及时回正,而是突然猛加速往左边斜冲过去,一名刚好路过的同事躲避不及被撞到,最后失控撞到一辆准备保养的福克斯小车才停下来。

  伤情加重赔偿有歧义

  事发后,受伤的员工小吴被送往附近的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抢救。经过初步X光显示,小吴只是右腿腓骨骨折,打石膏固定休养几天即可。此时海珠交警大队民警也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且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由肇事方邢女士负全责。

  随后4S店和邢小姐夫妇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虽然责任主体已经明确,但具体到赔偿细节时,双方还是迟迟无法协商成功。直至当晚10时许,双方才签订了一份《关于福特汽车试驾事故协商协议》的三方协议,协议列明:受损的试驾用车将在4S店修好后由邢女士购买,同时邢女士向伤者小吴支付7000元医药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而事故中受损的一辆福克斯的相关修理赔偿费用则由4S店负责。然而,事故中关键人物——受伤的小吴此时仍在医院,4S店便安排了一名员工代替小吴签了名。

  几天后,更加详细的检查结果出来,显示小吴更严重的是右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必须手术治疗,手术费用高达5万元。

  赔偿难产十天无法手术

  昨日中午,新快报记者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见到了小吴,他精神状态尚好,但表示右腿不能弯曲,也无法下床行走,住院期间只能靠家属及护工照顾。记者看到其右腿小腿肚子上贴着纱布。小吴说,出事后第二天,邢女士曾到医院探望,表示自己是广东商学院的副教授,一定会负责到底,让他“好好休养,费用不用担心”。

  但当自己的详细检查结果出来后,再也没见过邢女士本人,电话也关机,取而代之的是一名自称邢女士代理律师的男子,对于赔偿一事只字不谈,动辄对他们称“走法律程序”。由于小吴目前仍是大三学生,在4S店实习并非正式职工,无法购买职工医保,因此所有医疗都是自费,没有医疗费意味着治疗要暂停。小吴说,1月2日从广医二院转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后,4S店先支付了一万元的医疗费,整个手术需要大概5万元,原本约好1月4日的手术,但因为对方不肯支付赔偿金,约好的手术也被迫推迟。

  当事人

  称遭短信威胁不敢露面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涉事的邢女士为广东商学院的一名副教授。昨日上午,新快报记者致电其丈夫朱先生时,其表示自己并非推卸责任,而是愿意和小吴以及4S店协商支付医疗费。

  朱先生说,12月24日上午是他陪妻子去4S店询问买车事宜,他跟陪驾员提过妻子刚拿到驾照,不适合试驾,但陪驾员仍然要他妻子去试驾,试驾时也没有说清楚,甚至连座椅都还没调好就让他妻子开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他认为4S店在事故中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而且事发后,他妻子积极去广医二院为小吴办了住院手续,并且交了住院押金,加起来一共7000元。

  朱先生表示,试驾车是一辆无牌照的新车,没有交强险不适合当试驾车,当天晚上在交警的主持下签下了一份赔偿协议,在他看来小吴是4S店的员工,4S店找其他员工为小吴代签名应该是小吴认可的,因此他认为如果需要再次协商赔偿,还应当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来签署。至于为何出动律师并且至今没有支付医疗费,他称事后受到小吴家人的短信威胁不敢露面,希望能够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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