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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4-05-27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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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广大师生更好地了解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日常生活中能更好地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月22日16:00,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在第一教学楼A306室举办了一场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本场讲座由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工会、共青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与九三学社珠海市委员会合作开展。本场讲座是2014年第一期的九三专家讲坛,邀请了来自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唐宏杰来为学院师生详细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变动,唐宏杰律师分成十一个亮点为学生们讲解。亮点分别是:强制召回首次入法;举证责任倒置;七日“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精神损害赔偿入法;惩罚性赔偿提数;霸王条款无效;明星代言人负连带责任;定位网络平台责任;消协可提公益诉讼;三包范围广。唐律师运用了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案例,通过与旧法的对比,充分完成案例解读,让台下的听众即使没有接触过法律的相关知识也听得懂,让师生更深层次地了解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变革,加深了消费者对切身利益的保护意识。
  参加本次讲座的老师和学生积极地向唐律师咨询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唐律师也帮他们分析了问题,做出一些提示,提出解决的方案。
  此次活动让师生收获了许多法律方面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管晓纯 叶倩茹 白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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