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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登记为“学生托管”的机构仅12家 问题引关注
2015-10-29 09:40:0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广州观察连日来关注学生校外托管问题,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广州市工商局27日回应称,目前,广州市登记经营范围为“学生托管”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2家。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10月10日,市工商局受理相关举报47件,举报内容均反映商家涉嫌无照经营。

  广州市工商部门表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试行)》规定,如从事的学生接送服务为校车接送服务的,需向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

  从事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的民办教育机构需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如提供午膳等餐饮服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如提供午休等住宿服务,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还需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目前,已登记的学生托管机构仅一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商事主体经营范围不包括学生接送、住宿、膳食服务。据统计,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10月10日,市工商局受理相关举报47件,举报内容均反映商家涉嫌无照经营。由于托管是一个新兴的行业,目前市政府仍未明确登记监管部门,仅有个别区工商局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登记了少数几个托管机构,绝大多数托管机构并无相关经营范围和相关许可。因此,家长们很难从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来判断此类托管机构是否合法。广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建议,家长们不要轻信无相关证照的托管机构。可是合法有证的少且托管费用高,考虑到“学生托管”是很多家长的刚需,为得到既安全又低价的托管服务,最有效、最根本的出路是将孩子留在校内托管,实行政府适当补贴与家长购买托管服务相结合,才能有效并长效解决这一长期困扰的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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