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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拟涨 最高上调25.5%
2016-04-14 09:28:00
南方网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告,拟于4月底或5月上旬在广州市召开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并于日前组织随机抽取了13名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员和10名旁听人员。4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第二次通告,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会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成本监审结论、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两个方案,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对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新生,按照方案一,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20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2403元;按照方案二,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486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648元。

  方案1.调减现行学费分担比例1.5个百分点

  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调减1.5个百分点后,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343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3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020元,医学类专业6720元。

  2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88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520元,医学类专业6160元。

  3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43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010元,医学类专业5600元。

  4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250元,其他专业6410元。

  方案2.按照现行学费分担比例

  以现行学费分担比例21.3%分担“十三五”时期年生均培养成本26983元,计算“十三五”时期生均学费标准为5747元。据此调整各层次高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72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470元,医学类专业7220元。

  2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524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930元,医学类专业6620元。

  3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477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390元,医学类专业6020元。

  4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5640元,其他专业6890元。

  ■方案解读

  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学费标准上浮10%

  最贵的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的医学类专业,在两个方案中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分别为6720元和7220元;最便宜的是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在两个方案中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分别为4430元和4770元。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暂不调整

  与外省同档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相比较,我省现行的学费标准处于中等水平,此次不再调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仅重新划分学科门类为理论类艺术专业和其他非理论类艺术专业两类。

  农学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

  考虑到农学类专业是国家和省重点扶持专业,财政拨款系数比工科类专业高21%,借鉴外省给予农学类专业学费一定优惠的做法,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农林类专业学费按理工类专业80%收取。

延伸

  高校可自主选择按学分制收费

  目前以学年制收费为主,将来将逐步调整为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收取。现阶段,广东省高校学年制收费和学分制收费两种方式并存,由高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省发改委表示,按照“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费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的要求,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将原来的学年制收费改按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收取。其中,学分学费以正常完成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应修最低学分为计算基础,按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学分计收;专业学费即学年制学费额度扣除学分学费后的部分,按学年计收。同时,进一步优化程序,具备条件的高校(或部分专业)按规定核算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的具体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备案后,由学校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答记者问

  1 为什么要调整学费标准?

  答:经成本监审,2012年~2014年广东省高等教育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23520.39元/年、24344.67元/年、24930.46元/年。随着学生培养成本的逐年增长,财政投入也在逐年增加,而学费却维持2000年制定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广东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亟须合理调整学费标准。

  2 年生均培养成本如何测算?

  答:根据成本监审结论,2012年~2014年,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年生均培养成本为24279元,平均增幅约为3%。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学费标准的调整,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的规定,调价方案按照3%的增幅测算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2016年~2020年年生均培养成本,预计为26983元。

  3 方案一的学费分担比例19.8%是如何确定的?

  答:2012年至2014年,学费分担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为21.3%,年均下降0.6%,预计2016年至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累计下降3%。为均衡负担,取中间值进行调减,得出2016年至2020年学费分担比例为21.3%-1.5%=19.8%。

  4 各学科门类的具体学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各学科门类具体学费标准满足:生均学费标准×学生总数=学科门类(1)学费标准×学科门类(1)学生人数×学科门类(1)比价系数×学科门类(1)所在学校层次比价系数+学科门类(2)学费标准×学科门类(2)学生人数×学科门类(2)比价系数×学科门类(2)所在学校层次比价系数+学科门类(3)学费标准×学科门类(3)学生人数×学科门类(3)比价系数×学科门类(3)所在学校层次比价系数+……学校层次比价系数以及学科门类比价系数沿用现行比价系数:学校层次之间的比价关系,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学费标准比例为1.2:1.1:1;学科门类之间的比价关系,文科类、理工类、医学类学费标准比例为1:1.13:1.26。

  5 学费标准调整对家庭负担的影响如何?

  答:按照两个方案,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学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分别增加801元、1216元。拟定的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执行,不涉及目前在校生,因此,不会增加这些学生家庭的任何负担。对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新生,按照方案一,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20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2403元;按照方案二,普通本科四年共增加经济负担4864元,专科三年共增加经济负担3648元。

  6 如何保障经济困难学生读得起书?

  答:一是精准资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大学生。二是继续资助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三是精准资助少数民族大学生。四是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五是落实高校层面的各项资助措施。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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