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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多名学生被冒名贷款欠42万元
2016-09-30 09:56:00
南方都市报

  近日,数名就读于安阳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的大学生发现,自己名下欠了一笔贷款,数额从几千到2万元不等,“都是被人拿到身份信息去贷款,当事学生到催款的电话打来才知道。”知情人称,冒用信息的人是一名才刚毕业的学生,早在春季学期贷了款,“已经跑路了。”

  记者多渠道证实了这一消息。“学校方面已经成立了专门工作组调查此事,而且已经报案了。”涉事学院教学人员王超英说。

  学生莫名被催款

  开学不久,安阳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简称艺术学院)的多名学生陆续收到了催债电话,被告知自己所欠贷款已到期,当事学生一脸茫然,他们对此并不知情。

  事件很快引起了校方的重视。据一位校内人士提供的截图,此前学生处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排查有没有学生被诈骗金钱,并将结果上报,将“统一报警”。“没明说,但就是在查这个事儿。”这位人士表示。

  接着,当事学生逐渐将嫌疑指向今年才从艺术学院毕业的学生张明(化名),不过“张明现在已经跑路,找不到他人了”。一名知情者称。

  上述知情者介绍,张明在毕业前,曾找到这些涉事学生索要身份证证件,并让其在网上提供个人信息,如电话号码等,张明在填完后还会给这些同学300元。“具体用途没有人知道,不过有的同学可能为了300元就给了。”知情者说。

  “这是上学期的事儿,之后没出什么事也就没有人在意,直到现在贷款‘到期’。”

  一名当事学生告诉南都记者,校方曾将所有被冒名借款的学生叫去开会,了解事件经过和一些细节信息,但他拒绝透露具体的被骗人数和数字,因为“这个事情,学校还在调查中”。

  据一名接近当事学生的人士透露,在受骗学生的上述会议时,最终统计出的涉事金额为42万元,“这意味着至少有21名学生被冒用了信息去贷款。”这位人士解释,在当地的校园贷款中,学生贷款“顶天的”数字就是2万元。

  艺术学院讲师王超英告诉南都记者,该事件已由校方成立工作组调查,也报了警,事件结果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对莫名欠下“巨债”,不少当事学生非常焦虑。“大多人是欠1万多,对还在读书的学生,特别是一些家境不太好的同学来说,完全承受不住。”上述知情者说。

  校园贷款近无审批

  冒用他人信息贷款,这在高校内已不是首次发生。

  3月9日,21岁的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郑德幸因涉赌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选择跳楼自尽,他曾用28名同学之名欠下58.95万元贷款,而涉事同学毫不知情,这与安阳工学院发生的事如出一辙。

  安阳工学院一名知情人士疑惑,“既没有打电话确认,也没有签字信息核实,仅凭身份证怎么就批下了贷款?”

  “事实上,校园网络贷款的流程出奇的简单。”律师付建曾代理郑德幸事件中24名被冒名贷款学生与贷款平台的纠纷,经过与校园网络贷款的沟通,他介绍,最快的平台可以10分钟批下贷款,“仅仅上传一张身份证照片就可以。”

  付建介绍,2009年,银监会发文对在校学生使用信用卡作出限制,校园贷从那时起萌芽,随后“疯狂发展”,而越来越多的贷款平台间存在激烈的竞争,“门槛和审批要求就不可避免地一降再降。”

  降到什么程度?付建介绍,在他接触的各种校园网络贷款中,几乎没有一个会对办理贷款者与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核对,“大多第三方平台本身没有办理贷款的资质,其催款方式也是高利贷式的威胁、恐吓甚至殴打,他们对借款对象没有审核必要,只认材料。”付建说,他接触到的最极端的平台,甚至只需要一张在校学生证就能贷款。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门槛低并不意味着体验“轻松”。付建介绍,校园贷用低门槛、“零利率”等招揽大学生,但实际上设立名目,如保证费、服务费等费用,算下来这些数额比银行利息要高出许多倍。

  声音

  律师:冒名借贷合同无效无须还款

  被人利用个人信息贷款后,当事人应如何维权?多名律师告诉南都记者,第三方平台多以“恶劣手段”催债方式给当事人施压,但法律并不认可冒名合同的效力,自然无须还款。

  一般情况下,被冒名顶替的学生也没有举证责任。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介绍,在这类纠纷中,应当由出借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学生签署过相关借款文件,或者实施过相关借款行为。

  “这种冒名顶替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载明的当事人并没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不符合合同法中对于合同成立条件的规定。”于国富解释。

  付建告诉南都记者,因郑德幸而被贷款平台催债的28名同学,都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了纠纷,“最终协定结果是,郑德幸冒名借贷过的平台与对应同学互不相扰。”

  “校园贷平台在法律上是根本上的底气不足。”付建表示,这类平台打着法律擦边球,在灰色地带经营,大多未经批准,实际上校园贷只是第三方机构也就是简单的公司,“与银行的规模和细致根本没法比。”

  不过,网络贷款相关规范证陆续出台,同时行业告别“野蛮生长期”。今年4月,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随后,重庆、广州、深圳等多地陆续发放监管文件,加强对校园贷的监管。

  付建表示,相关规定的出台对校园贷意味着重新洗牌和更加规范的秩序,“期待最终有一部法律出台,依法治理行业”,对此他表示自己非常乐观。

  同时,于国富表示,公民应当对自己的个人身份证件以及个人信息予以妥善保管,否则,一旦被人冒名顶替,也有可能会被牵涉到相应的法律纠纷,造成一定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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