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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四大法学院校签署合作备忘录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  2015-09-25  字体:  

  9月18日下午,在我校国际会议厅,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西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四所法学院校举行了合作签约仪式,就学生实习等相关问题达成协议。我校副校长李凤亮、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邓海峰,第一巡回法庭部分法官参与了签约仪式。

  李凤亮介绍,深大1983年建校初期就得到了全国兄弟院校的支持,清华和人大亲自援建了深大的电子和法律等学科,法学院在发展过程中也得到西南政法大学的持续帮助。法学学科是深大发展较为成熟的人文学科,近几年港澳基本法研究颇受瞩目。特区知识产权总量快速增长,我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学科,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设立的几个知识产权的科研实践基地之一。深大也派出了很多学生到巡回法庭实习,得到巡回法庭法官们的指点和培养。本次合作有利于深大借助巡回法庭的独特法律实务平台与丰富的资源,进一步促进我校法学教育,最高人民法院的参与,将使我们的法学人才培养进入一个新的层次。

  刘贵祥表示,本次合作是司法实务部门和法学院校之间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的良好开端。与四所法学院校签署合作协议,是巡回法庭坚持改革精神,落实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探索法制人才的培养机制有重要意义。刘贵祥说,法律人肩负着探索中国法制发展的重要责任,任重道远,希望大家携起手来,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

  岳彩申认为,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推进,法制建设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法律共同体的建设,法律院校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对法律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杨东认为,法院与法学院就一字之差,却存在很大的隔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后,中国当下的法制改革正面临新形势,加强法院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具有划时代意义。邓海峰结合自己从教经验说,很多高校法学教师由高校毕业后直接从教,没有在实务部门从业的经验,学生缺乏对法律共同体的认知,法学院校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将有利于改善这样的现状。

  在全场师生的见证下,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周帆分别与四所院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李凤亮为周帆等四位法官颁发了兼职导师聘书,聘请巡回法庭法官为我校法学院研究生兼职导师。会后,刘贵祥为现场学生带来了关于司法改革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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