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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十年41万人获职业资格 大部分人进入法检系统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2011-12-29  字体:  

  从必须是往届生报名到应届生也可以报名;从大陆居民才能报名到港澳台居民也能参考……10年来,国家司法考试政策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的需要而不断调整,更多的人因此受益。截至目前,司法考试已进行9次,报名达274万人次,有41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6月28日上午,纪念国家司法考试制度10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来自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司法行政系统及高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议往事,共享经验,共谋发展。

  组织管理日益规范

  6月5日,是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第一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三年级学生王宏伟坐在宿舍里登录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后,按照网页的提示,一步步填写好个人信息。

  当页面上出现“网上报名成功”字样时,他只用了短短几分钟。

  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始于2003年,随着信息技术在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中的应用,如今已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考务管理、网上答案异议、网上评卷,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推进了考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日益规范,绝不仅仅反映在网上报名一点上。

  据了解,自司法部设立国家司法考试司和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以来,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司法厅(局)设置了国家司法考试处或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约100个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了国家司法考试管理机构,初步形成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网络。

  司法部考试司有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为了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司法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

  “从报名管理、考务组织、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命题要求、评卷规则、违纪处理,到考试监察、安全保密、资格证书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了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这位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司法考试工作得到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公安、组织人事、教育、保密、信息产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协作,先后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及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成立了由有关院校专家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组成的命题委员会和评卷专家组,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等工作协调机构,这为顺利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10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这位负责人表示。

  不断输送专业人才

  据了解,10年来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41万余人中,很大一部分进入了法检系统。

  “我是带着感恩之心来到这里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布顿珠在今天的座谈会上说,推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10年,是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司法队伍建设倾斜支持力度最大的10年,是司法保障最为有力、依法治藏进程推进最快的10年,是西藏法官队伍发展进步最快、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10年。

  “通过全力推进落实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使一大批各族司法工作者真正规范地走上了审判工作岗位。目前,全区法院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比2003年增加了一倍多,长期困扰法院正常履行职能的法官断层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罗布顿珠表示。

  西藏法院2010年各类案件结案率达到94.6%,其中调解结案率达74.7%,涉诉信访同比下降9%。在罗布顿珠看来,这些成绩与推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息息相关。

  与罗布顿珠有同样心情的还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杨肇季。

  杨肇季说,新疆检察机关把司法考试工作作为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谋划推进,绝大多数检察院甚至将司法考试工作纳入了年终考核。

  “10年来,全疆检察机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检察人员较2002年上升了25.95%,一大批在职检察人员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被任命为检察官,新疆检察官、特别是少数民族检察官短缺问题已经有效缓解,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杨肇季表示。

  推进中国法治建设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无疑是近年来中国法治发展和司法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

  “司法考试制度具有确保社会公正和科学选材两个制度功能。其中,甄别优秀法律人才的科学选材功能是核心所在。”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加强和经济交往的频繁,司法裁决逐渐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重要路径,法律职业队伍的构成和素质将直接影响或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效果。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主体的法律职业人员成为一支具有共同法律知识水准、共同法律素质、共同法律信仰的职业队伍,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统一适用。

  不仅如此,杜志淳把国家司法考试更看作是一场大规模的普法活动。

  “每年报考人数都在增加,作为一项极具特色的学法普法的生动实践,司法考试把学习和运用法律的热情顺畅地传递到全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家和民族的法律素养。”杜志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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