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留学人员入户广州 海归子女考高中或加10分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南方网 2011-10-20 字体:大 中 小
工资从优,居住优先,职称评定靠前,子女升学加分,买辆小汽车都可以免税……昨日《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修订稿)》的草案在广州市法制办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海归”的优惠政策都是“真金白银”的实惠。
据了解,去年出台的《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实施“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为了建设人才强市,打造“国际人才港”,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广州市法制办启动了本次修订。
根据修订草案,符合两项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经认定并取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后,可享受多项优惠待遇。一是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二是在国内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后,到海外进修、作为访问学者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可享受的优惠涉及入户、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子女上学、住房、创业等多个方面。
公众对修订稿有建议和意见的,可在下月18日前向广州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1.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上提交;2.邮寄至广州市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10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邮政编码:510045);3.传真号码:83540478;4.电子邮箱:FZB4975@ 126.com。
看点
1、留学人员薪酬从优
留学人员的薪酬,可由聘用单位和留学人员协商,从优确定。企业单位聘用的,可根据情况自定工资标准;事业单位聘用的,其绩效工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从优确定。
2、子女教育免试就近安排
留学人员子女入园入托,由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免试就近安排;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统一录取的,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待遇并加10分投档。
3、海外博士享10万安家费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曾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在本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凭在穗所购住房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租房合同等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安家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户10万元。
用人单位对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应优先解决居住问题。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可申请租用广州市人才公寓,租用期限不超过3年。
4、往返港澳可享办证绿色通道
持中国护照应聘到广州市属单位工作或在广州投资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可根据需要申办因公多次往返港澳证件出国任务批件。来穗工作留学人员,在办理多次往返港澳证件及签注时,可享受办证绿色通道及办证时限上的便利。对入选广东省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入外籍的留学回国人员,公安机关可按规定为其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5、购买小汽车免税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1辆。
6、科技创业可享百万资助
市政府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用于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有较大市场前景的商品化创业项目。每年50个,每个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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