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广东社工职业水平证书开始登记 持证者可入户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新快报  作者:  2011-10-25  字体:  

  以后在广东持证做社工,可在工作地入户

  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将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据了解,本次登记工作的申请范围包括: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有工作单位,于2010年以前(含2010年)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省民政厅提醒,2008年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我省进行证书登记的社会工作者,无需上网重新申请登记,其首次登记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根据广东省社工委最近公布的七个配套文件,持证在广东做社工,可享受在当地入户: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受聘于广东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才,不受户口指标和年龄等条件限制,可在工作所在地入户或在居住地享受积分制入户政策。

  如何登记?

  本次登记将以“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作为平台。申请证书登记人员可进入http://www.sgdj.net或民政部主页www.mca.gov.cn,在“在线办事”栏选择“社会工作者登记”点击进入系统,输入个人登记信息。审批合格的将由省社工师联合会打印证书、盖章并且将登记证书发回各地市民政局或其指定机构,由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前往各地市民政局或其指定机构领取。

  相关新闻

  广州社工分批接受培训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陈晓颖 通讯员 文燕媚 报道昨日,广州市2011年社会工作员培训开班仪式举行。该培训是由广州市民政局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等联合举办,旨在提升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推动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

  据了解,广州市民政局将在今后几年内分期分批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登记,推进“社会工作员”设置制度,并着力推进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学校查询

内容推荐
内容推荐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