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广东省教师资格网 2011-09-22 字体:大 中 小
粤教继函〔2011〕23号
关于对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人员
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2011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发给你们进行公示,并就公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9月22日至28日进行(共7天),公示期间我厅将进行抽查。
二、各有关高校应将公示名单张贴在学校的公告栏或突显的位置,或将公示名单挂上校园网,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公示内容,并参与监督。
三、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并如实向我厅反馈公示情况。请各高校将公示结果与处理核实情况(用书面的形式)于10月10日前报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四、凡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本通知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中下载,网址:http://jszg.gdhed.edu.cn。
附件:1.公示文稿格式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2011年(本校)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1年9月19日印发
附件1:
公示文稿格式:
公 示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下列教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9月22日上午8:30至2011年9月28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教师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教育厅受理部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陈丽霞
传 真:(020)3762765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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