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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考办法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09-28  字体: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下半年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广州考区报名报考办法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1〕246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名报考办法通知如下:

  一、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是更好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重要工作,也是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和环节。各区、县级市继续教育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把考试工作纳入培训工作统筹安排,通过考试检验和促进培训质量。要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发动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 报名报考条件与办法

  1.报名报考条件

  按照先培训后考试的原则,报考对象为已完成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或中级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或完成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微软“携手助学”项目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且初级培训合格人员只可报考初级考试科目,中级培训合格人员只可报考中级考试科目。

  2.考试模式与科目

  考试实行全国统考模式,即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发证。采用完全无纸化上机考试方式,开考科目有教学人员初级、教学人员中级2个级别,各分为19个科目(具体见附件1),由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其中一个科目。

  3.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445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95元,请各报考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收费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报名报考安排和程序

  (1)2011年10月20至26日,考生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站(www.ntet.cn )进行网上预报名。  

  (2)考生预报名后,在10月26-28日到预选的报名报考点(具体见附件2)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严格按时间进行预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报考点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经审核通过,收缴考生考试费和进行电子摄像后(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考生无须摄像),报名正式生效。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校对后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考生信息经签名确认后不得修改,由报名报考点收取考生报名表。各报名报考点必须认真做好报名考生的信息核对工作,并妥善保管由考生签名的报名表,自考试结束后保留半年。

  (3)由于考试合格证书上要打印照片,各报名报考点必须对考生照片质量严格把关,杜绝照片尺寸、头像大小等不符合规定或模糊不清的照片。摄像头标准应符合《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手册》相关规定。拍照环境及照片规格见附件3。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11月10日至11月16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 (www.ntet.cn ),凭报名帐号和个人密码查询、打印准考证,如考生需要由所在考点打印准考证,请与考点联系和咨询。

  四、考试时间

  考试于2011年11月19-23日进行,每天三场次,每场次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分别安排在9:00-11:00,13:00-15:00,16:00-18:00。考生按照安排的相应场次参加考试。

  五、评卷、成绩处理与证书发放

  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评卷。考试合格标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教育部考试中心按照考试合格和优秀的分数线,转换考生成绩。考试合格证书由教育部监制,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颁发。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科目一览表

课程名称

考生对象

小学语文

小学语文教师

小学数学

小学数学教师

小学英语

小学英语教师

小学科学(自然)

小学科学.自然老师

小学品德、生活与社会

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教师

小学音乐

小学音乐教师

小学美术

小学美术教师

中学语文

初、高中语文教师

中学数学

初、高中数学教师

中学英语

初、高中英语教师

中学物理

初、高中物理教师

中学化学

初、高中化学教师

中学生物

初、高中生物教师

中学地理

初、高中地理教师

中学思想品德

初.高中思想品德教师

中学历史

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高中历史教师

中学音乐

初、高中音乐教师

中学美术

初、高中美术教师

技术

信息技术教师

  附件2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广州考区

报名报考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报名报考点名称

地点

联系电话

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

86237231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发展中心

白云区均禾街七星岗路颜乐天纪念中学内

86314620

  附件3

  拍照环境及照片规格

  考点在接受考生拍照时,需提前准备拍照环境,注意提前将摄像头驱动程序安装好,保证摄像头工作正常。考场拍照要求如下:

  1.摄像头到人脸的距离:1.5米至1.7米;

  2.背景:统一用浅蓝色背景(使用亚光面,防止拍照反光);

  3.考生正对摄像头;

  4.拍照环境光线充足;

  5.焦距要调准;

  6.拍照时注意调整人像在照片中的位置,高个子头顶留白,矮个子注意留取上半身;

  7.照片像素为宽240*高320,大小不超过15K,文件格式为.jpg;

  8.样张如下(头部高度大体占照片高度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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