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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实名举报岂能是私事?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2011-09-20  字体:  

  9月14日,方舟子爆料称,包括4名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在内的6人,实名举报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三院院士”石元春“学术腐败”。石元春就此表示,举报信内容是恶意诽谤、捏造事实。而中国农业大学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此事涉及的人均已退休,所涉及的举报信内容属于他们个人的事情,中国农业大学目前还不掌握任何信息。(《新京报》9月15日)

  这封直指中国农大原校长石元春的举报信不仅实名,且以“论文”的方式,逐一摆出论点和论据,清清爽爽,还有“附录”,列出可供参考的资料以及具体时间。对于这样的举报信,当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同样的方式,逐一回应质疑,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把情况说明白、辩清楚;就涉事学校而言,中国农大也理应回应质疑,纾解公众疑窦,还学术以尊严,以洗脱学校的责任,捂住耳朵不闻不问,或者干脆将这一起举报“学术腐败”事件当做一件个人私事打理,颇为不智。

  其一,6名实名举报人中,除杨智泉曾任京农公司副总经理外,其余5人虽已退休,但依然是中国农大的教授、研究员;而被举报一方石元春,既是中国农大原校长,也是教授。无论他们的年龄有多大、退休有多久,双方均与中国农大脱不开干系。也即,农大没有理由随意“撇清”学校与这些退休教授们的关系。

  其二,实名举报的内容,主要是石元春教授在农大任职期间的“学术成就”。在“提出的新理论10年前有人论述、利用职务剽窃他人成果、提出的重要成果都是他人提出、以权谋私涉嫌造假药”等“几宗罪”中,除了在深圳开办公司与中国农大稍稍有些距离之外,其余指控也均是其在中国农大期间发生的事件。即便是办公司,其头上顶着的,依然是中国农大教授、原校长的光圈。可以说,这一事件的背后,有着十分浓重的农大背景、农大语境。无论举报内容是否属实,中国农大都不可能自外于整个事件。

  其三,中国农大应该有正本清源的担当。鉴于举报的内容专业性很强,不仅一般公众难解端详,就是司法机构介入,也需要学术机构作出相关的甄别和鉴定。学术机构对实名举报事件的介入,并不是简单的介入个人私事、私人恩怨,而是在以一种勇于担当的精神,还学术以清誉。如果一味躲闪、回避、保持沉默,听任事件中的情绪化成分愈演愈烈,原本有助于匡正学风、规范学术的举报事件,也很可能就此演变为一场口水骂战。果如此,受到伤害的,不只是学术,还有中国农大的权威和公信力。

  举凡学术上的实名举报,既可以看作是一种公开的学术批评和学术质疑,也可以看做是一次袒露在公共平台之上的驳难和答疑。如果双方都能够本着公心和为学术负责任的态度,平等地、认真地问答,其实完全可以将一次举报变成一次学术的再度传播。在这里,任何简单的否认、甚至指为诽谤、捏造都是不合适的。作为双方共同认可、也均服务过的学术机构,中国农大则完全可以扮演一个更为积极的角色,主持这场以实名举报发端的学术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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