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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广东省教师资格网  2011-09-22  字体:  

粤教继函〔2011〕23号        

关于对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人员

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2011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发给你们进行公示,并就公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9月22日至28日进行(共7天),公示期间我厅将进行抽查。

  二、各有关高校应将公示名单张贴在学校的公告栏或突显的位置,或将公示名单挂上校园网,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公示内容,并参与监督。

  三、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并如实向我厅反馈公示情况。请各高校将公示结果与处理核实情况(用书面的形式)于10月10日前报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四、凡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本通知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中下载,网址:http://jszg.gdhed.edu.cn

  附件:1.公示文稿格式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2011年(本校)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1年9月19日印发

附件1:

  公示文稿格式:

公   示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下列教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9月22日上午8:30至2011年9月28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教师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教育厅受理部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陈丽霞

  传    真:(020)3762765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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