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 2011-12-20 字体:大 中 小
五、报到与考试
1、考点
今年我校在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和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设立考点。我校将根据就近或交通便利等原则安排考生到相应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考试的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2、报到
审核通过的考生本人须于2011年12月23日下午15: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的准考证到相应考点报到、缴费和查看考场(未按时报到的考生按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科目与时间
①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日语)、英语(日语)口试
②考试时间:
时间科目 | 12月24日上午 | 12月24日下午 |
语文 | 8:00—10:00 | |
英语(日语) | 10:30~12:30 | |
英语(日语)口试 | 14:30开始 |
注:“英(日)语口试”结束时间视各考点考试人数而定,因我校要求口试阶段同一考点考生须等同一学校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后才可离开,所以,请非考点学校的考生注意返程票的时间不要太早,以免耽误行程。
4、考生往返考点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笔试总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及口试成绩,参考考生平时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适当兼顾男女生比例,择优录取。
2、我校将于2012年1月上旬公布拟录名单,拟录的考生,如果不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名单之列,或有投诉,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对合格的拟录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办的审核。如公示无异议,并且体检合格,我校将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高校组织的提前招生和全国统一高考,但必须根据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体检等。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状况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
1、请考生务必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公布的有关招考信息,并根据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2、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6204310传真:020—36207054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邮政编码:510420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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