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公告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 2011-10-31 字体:大 中 小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本素质。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原则上要求本、硕、博学习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为“211工程”院校毕业(应聘艺术类专任教师岗位的,专业性艺术院校也可);若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其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211工程”大学。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6)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2.报名方式
采用信函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直接邮寄至广东商学院人事处,也可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有关二级学院、科研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1日- 11月15日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若相关岗位招聘未满员,再次接受报名时间另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广东商学院人事处及相关二级学院、科研单位于2011年11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
相关二级学院或科研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于2011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组织应聘人员试讲或作学术报告,并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成绩排名,择优将应聘人员材料提交学校面试及研究,学校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体检办法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对应聘人员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和广东商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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