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广州市开展中小学教师2011年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第二期培训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广州教育评估  2011-09-22  字体:  

关于开展2011年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核心

课程(V10)混合模式第二期培训的通知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教师培训机构: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决定于9月28日起开展2011年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核心课程(V10)混合模式第二期培训,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2011年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核心课程(V10)混合模式第二期培训的通知》(粤教技〔2011〕17号)要求,我市组织学员参加此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9月28日— 2011年10月30日,共32天。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方式

  培训包括面授学习和网络远程学习两个阶段,由省项目办督导培训的开展,学员需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得结业证书。

  (二)面授学习

  请各区(县级市)于9月28日—10月30日培训期间,根据本区县的实际情况,选择2天时间由本区县的主讲教师(名单见附件1)对本区县的学员进行集中面授培训。

  (三)网络远程学习

  省项目办根据我市提交的学员信息注册表,助学导师推荐表,在省项目办的培训平台上将我市每两个区(县级市)的学员统一编成一个班级,每个班级指派一名助学导师辅导该班级学员的学习。省项目办培训平台的登录地址为http://rta.teachfuture.com

  三、有关要求

  (一)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要充分发挥好项目执行机构的功能作用,按照省项目办的通知要求,做好参训学员名单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在项目培训期间,加强对各区(县级市)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与省项目办沟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培训按时保质完成;培训结束后汇总全市的工作情况,做好培训的评估和总结工作,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二)各区(县级市)要积极向省项目办推荐助学导师,承担项目培训任务。

  (三)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关于下达广州市2011年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与教育部-微软(中国)“携手助学”项目培训任务的通知》(穗教评〔2011〕23号)的名额分配,认真做好本次培训学员的组织报名工作,确保学员的姓名、单位名称、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信息的准确性。省项目办将依据注册表信息向学员发送培训须知。

  (四)各区(县级市)要按照省项目办的要求组织好本次培训,为学员参加面授学习和网络远程学习提供支持和服务,培训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五)请各区(县级市)于9月19日前将助学导师推荐表(见附件2)和学员信息注册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徐硕;联系电话:86236060;电子邮箱:gzsp@163.com;地址:广州市桂花岗东一号广州大学数理楼114室;邮编:510405。

附件:1. 广州市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V10混合模式培训主讲教师名单

   2. 广东省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V10混合模式1102期助学导师推荐表

   3. 广东省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V10混合模式1102期学员信息注册表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学校查询

内容推荐
内容推荐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