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粤年增5亿助"强师工程" 个别地市教师空编20%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羊城晚报  2011-10-13  字体:  

  广东拟建立城乡统一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黄华华批评部分地市“有编不补”

  广东即将建立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这是记者从12 日闭幕的广东省教师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对此,有偏远地区代表反映配编压力依旧很大。

  会议指出, 接下来教师队伍建设的任务之一是尽快研究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的办法。会上,省长黄华华批评部分地市“有编不补”的问题严重,个别市空编达到20%。黄华华要求, 各级政府要按编制标准及时核定教师编制岗位,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防止代课教师问题出现反弹。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分析部分地市“空编不补”的原因时说,个别地区还存在不按省里规定的定编标准配置教师的情况, 以此来达到缩减财政支出的目的。虽然近两年广东基本解决了5.9 万名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但仍无法满足部分区市的师资配置。罗伟其指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巡查力度。

  据悉, 由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并提交此次会议讨论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已经对此提出了解决方案。有与会代表分析说,以湛江为例, 如果按照最新编制标准计算,全市教师空编近8000 名,但如果按照《意见(讨论稿)》提出的全国标准, 那么湛江的空编猛增至1.9 万多名,如果要在“十二五”期间做到足额配编,任务还是相当沉重。

  湛江市教育局局长陈炎生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湛江的教育经费支出, 去年就已占到财政总支出的25 . 5% , 提前9 年达到了省政府的要求。可如果按照人均计算,湛江只有全省平均的五分之二,“原因就是湛江的财政收入太少了,许多偏远地区都面临着同样地困境, 希望省政府能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关扶持” 。

  黄华华:广东“十二五”年增5亿元实施“强师工程”

  农村学前教师纳入上岗退费

  11 日至12 日, 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教师工作会议,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人才和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深入总结新世纪以来广东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并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朱小丹主持会议。

  副省长宋海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据介绍,到2010 年底, 广东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总数达110.9 万人, 占全国的7.9%, 规模居全国第二。近两年, 广东还基本解决了5.9万名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 已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广东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7年, 2791 万人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6.2%和28%。

  黄华华指出,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在加强职业理想教育和健全师德考核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二是在创新教师教育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工作。要加快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和结构优化,推进教师教育模式改革。三是在均衡配置和提升整体素质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学前教师队伍建设。要下大力气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四是在加快补充“双师型”教师和提高教师技能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五是在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教师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六是在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活力。要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和扩 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严格落实教师编制管理制度,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黄华华强调, 各级党政一把手都要切实当好教育工作的“后勤部长” 。

  省政府计划在“十二五” 期间, 每年新增5 亿元实施“强师工程” 。各级政府也要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 把教育投入的重点从以改善办学条件为主向提高教师素质和完善办学条件并重转变。

  黄华华也指出了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学前教育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十分紧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比为1:35.5,比国家1:16 的要求少了一半多, 缺员5.3 万名。黄华华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实施以来,共招录了2 万多名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接下来要进一步把农村学前教育教师也纳入上岗退费范围。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学校查询

内容推荐
内容推荐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