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四校获首批"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称号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2011-10-31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首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名单,在清远市上榜的4所学校中,清城区占了3所,分别是华侨中学、清城中学、新北江小学。省级荣誉的获得,是该区三所学校各项管理规范,办学成果突出,办学特色鲜明,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体现。
据了解,2011年5月,广东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实践学校申报工作,在学校申报、市级初评的基础上,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最终确定了全省200所学校为首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
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是广东省推进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创新,提高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新举措。作为培训实践基地的学校将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其任务是承担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承担中小学骨干教师跟岗学习任务;承担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观摩和考察交流等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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