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 2011-08-17 字体:大 中 小
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此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更新时间预计为8月下旬—9月上旬)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012年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面向校内外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全国大学英语(论坛)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3.2012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办法
1.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考生可先将此表通过E-mail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以供学院提前参考)。
2.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拟申请专业,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四、复试与录取
1.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者名单,由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到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同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详细信息请查阅于复试前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关于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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