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 2011-09-08 字体:大 中 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学制二至三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发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自考主干课程5门以上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除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四、报名日期:每年10月初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报名。(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报名点。
六、报名方式。
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七、报名手续及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职人员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到当地省、市招生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如有更改,以报名点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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