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辩校车安全条例草案 多数人赞同校车享优先权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2-01-17 字体:大 中 小
交锋9、是否应加重法律责任?
正方
有些意见认为,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法律责任还应加重,如大幅度提高罚款数额,吊销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客运经营许可,对校车驾驶人终身禁驾,撤销校长职务,开除相关人员公职等,以增强法律威慑力。
反方
有些意见则认为实际中的主要问题不是处罚不够重,而是监管不到位。如能确保监管执法到位,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足以起到应有的惩戒和警示作用;如不能有效解决监管执法问题,规定多重的法律责任也没用。也有些意见认为,目前危及校车安全的主要问题,如超速、超载等,现行法律已有明确处罚规定,本条例没有必要另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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