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学校乱收费查实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广东省教育厅印发《2013年广东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要求各地在9月10日前做好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收费检查,学校乱收费情况经查属实,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虚报免费义务教育名额,冒领、截留、挤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助学资助等教育经费等都属于检查范围。义务教育阶段,检查重点为学校就近入学比例,学校是否收取与学位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公办学校有无举办与升学挂钩的“奥数”培训班和各种形式的升学考试行为,有无违规招收特长生及乱收费,有无以民办名义乱收费。
此外,学校及其教职工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公办学校违规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及教师均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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