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教师节,广州市教师队伍建设未来三年“总设计图”——《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强师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为全市教师送上一份节日大礼——明确提出建立公办教师工资、福利与公务员同步、同幅度增长的长效保障机制。
晋升高级职称要去过农村任教
文件提出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补充、培训、交流、管理、待遇等进行整体规划。实行农村中小学新增教师定向录用制度,录用的新教师首先安排在城区优质学校任教2年,再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农村中小学新增教师由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根据本区(县级市)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广州市将继续实施“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制度。凡晋升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当有在农村任教的经历,充分利用城市学校优质师资资源,帮助提升农村地区教师的素质。
民办教师评职称纳入统一管理
一直以来,与公办教师相比,民办教师总感觉“腰杆不硬”,特别是在待遇保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多少有些“吃亏”。该文件提出,要实施“民办学校师资保障工程”,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文件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科研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等工作纳入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培训成本分担政策。
保障教师队伍培训经费
该文件提出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每年在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学校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记者黄茜 通讯员穗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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