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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教育局原局长受贿1200余万元被判无期
2014-03-25 17:27:00

广州天河教育局原局长受贿1200余万元被判无期

  李伟明勾结地产商卖学校 谋私利大肆卖学位

  自2013年4月被广州市纪委“点名”后,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李伟明便“消失”了。记者昨日获悉,经广东省高院指定管辖,梅州市中院日前以受贿罪对李伟明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李伟明出生于广东罗定,2011年11月,时年48岁的他,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一审查明,李伟明在任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局长、天河区文化局局长和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期间,受贿共人民币逾1230万元、港币10万元。其弟弟李伟民因助其受贿265万余元,一审被以受贿罪判刑8年。目前,该案正由省高院二审中。

  以权换房

  两地产商“进贡”四百万

  2002年,广州市47中要将初中部剥离出来。时任天河区教育局局长的李伟明事后供述,侨某集团下属公司负责人得知后,请求他将47中的初中部放在该集团开发的楼盘汇景新城内,同时暗示会送一套房产,李伟明答应了。在其帮助下,该小区教育配套问题得以解决。2003年1月,李伟明收受该集团原地产执行总裁唐某曦贿送的一套价值296余万元的房屋。

  据继任天河区教育局局长的黄启林证实,其2003年6月到任后,广州市第47中汇景实验学校的选址、布局和建设都已完成。该校并非47中附属学校,但被冠名为47中。

  一审查明,2002年,广州市创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解决其开发的天誉花园小区的教育配套问题,找到李伟明。当年8月,李伟明收受该公司一套价值90余万元的房产。该公司行政副总裁文某兵在证言中称,当时需要解决的是幼儿园配套问题。

  贪得无厌

  三十“条子生”赚了两百万

  因觉得太过张扬,李伟明将上述房产卖给了陈正理。陈在证言中表示,他的二三十个朋友、亲戚的子女读书问题,都是通过李伟明帮忙解决的。

  李伟明记得,他曾通过教育局的分管副局长及各学校的校长帮助陈正理解决过三十个左右的学位。时任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副局长王某则作证称,天河区存在有违规入学的“条子生”情况,李伟明曾让其办过几个“条子生”,但姓名已记不清楚。

  梅州市中院查明,从2001年至案发,李伟明先后解决了陈正理多个朋友、亲戚的子女读书问题,于2004年7月收受陈正理一辆价值25.98万元的小轿车。

  为掩盖受贿犯罪事实,李伟明让陈正理将车过户到其弟李伟民名下。2010年4月,李伟明以“借款”为名向陈正理索取200万元。李伟民从陈正理的弟弟陈某庄处接收了200万元。李伟明共收受陈正理财物折价共225.98万元,李伟民帮助李伟明收受他人财物共225.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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