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越秀区教育局发布2015年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其中,对于小面积学位房做出新规定:今年4月15日后新买的学位房,如果是30平方米以下,家长必须提供“唯一居住地”的证明,否则你的孩子将可能会被统筹安排学位。
广州越秀区教育局的招生指南中明确:如果父母拥有完全房产,且人户一致的,即使是拥有多套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不用被统筹,但有一种情况例外。
父母所拥有的完全房产是在30平方米以下的,而且该房产是在4月15日后购买的,则需要家长提供唯一居住地证明,才能按地段入学。如果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这也是越秀区,乃至整个广州市第一次有这么细致的规定。
消息一出来,立刻引起了不小的争论。有家长认为,30平方米的设定需要一个更加合理的解释。
不过也有家长认为,新政出台对于打击炒得越来越高的楼市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另外,越秀区的新政还规定,在5月7号报名日之后购买,在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而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招生时间表:
非穗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日
到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现场登记并提交资料:2015年5月23、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招生对象:
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 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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