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温馨提醒:奖助贷让梦起飞,升学无忧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作者: 2020-07-30 字体:大 中 小
还在担心学费问题?
为了让有此担忧的你升学无忧
小编整理了国家资助和学校资助等政策
让你及时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
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 ↓
奖助贷政策
01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等部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02
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我省2020年高校助学贷款原则上只办理续贷,新增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可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续贷。
03
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徳、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对象: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学生。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奖学金由学院一次性发放给获奖人,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获奖人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徳、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对象: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院一次性发放给获奖人,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获奖人学籍档案。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高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人均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3300元。
04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我省户籍,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就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本专科新生。
资助标准每生最高资助不超过6000元。
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05
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06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
资助标准分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和3000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07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
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二) 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三)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是退役一年以内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四)“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08
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是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学生。
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在省内公办高校就读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在省内民办高校就读的本专科生,减免5000元学费(不含住宿费),财政按本专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补助给学校。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补助每生每学年7000元,生活费补助由学生户籍地县级财政发放给学生所在家庭一卡通账户。
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在外省高校就读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向学生(或家庭)发放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7000元)。
09
学校资助措施
(一)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高校按所在地标准当年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二)学费减免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办法由学校制订。
(三)其他资助政策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奖助基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目前设立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奖励机制。
以上内容提取于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20年7月),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校的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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