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2年广州中考体育考试考务管理制度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  2012-03-13  字体:  

  为强化体育考试管理、保障体育考试考务工作规范有序实施,切实维护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依法从严治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审核结果公示制度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选聘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医务水平较高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专家参与医务审核工作。考前与考试过程中的医务审核工作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纪检人员和医务专家组成的医务审核组共同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在报名点公示一周。

  二、考试成绩公示制度

  考生每完成一个考试项目,监考员必须现场宣布该项目成绩,同时考生在项目成绩单上签名确认。体育考试结束后,各初中毕业学校在学校宣传栏将本校考生每个项目的成绩公示一周。考生对本人(或他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申诉(投诉)。

  三、监考员轮岗制度

  各考试项目或考试组别之间的监考员须不定期轮换监考岗位。除技术性较强的特殊岗位外,监考员不得长时间固定在某个监考岗位,更不允许监考员选择监考岗位或不服从轮岗。每项(组别)考试开考前宣布监考员岗位任命,每项(组别)考试结束后实行随机换岗,不得提前公布。

  四、起跑发令组交换制度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成立体育考试跑类项目起跑发令组,实行区县之间相互交换制度,同时保证派驻各考场的起跑发令组不少于3人。起跑发令组须严格按照跑类项目考试裁判规则,公正准确地发出起跑指令,杜绝不规范发令行为,确保考生公平、合理地起跑。

  五、考试监察小组互派制度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成立体育考试外派监察小组,在考试期间互派到对应的区县考场进行驻点监察、考试技术监督,要保障派出人员的工作时间、经费与交通;并积极支持配合派驻本区人员的工作。监察小组由区(县级市)教育局干部、中学校级领导、体育教研员或体育专家各1人组成,组长由教育局干部担任。监察小组要全面认真检查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重点检查考生考风考纪、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情况,其中体育教研员或体育专家重点负责考试技术监督。如发生严重违规舞弊行为及突发事件,监察小组必须及时报告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考办。

  六、社会监督制度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在本区(县级市)范围内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体育专业人士或其他社会人士作为社会监督员。各考场要积极支持社会监督员开展现场监督工作,主动提供情况,虚心接受监督,认真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建议和举报投诉事项要认真做好登记、上报、调查、解释、处理等工作,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社会监督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置之不理。

  七、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服从主考和裁判长管理、不遵守纪律、违反规定的考试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教育批评仍不改者取消监考资格,另行严肃处理;对徇私舞弊者,要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体育考试成绩,涉及其他人员的,一律将情况通报给其所在单位。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学校查询

内容推荐
内容推荐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