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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局要求学校校务需要公开的必须公开
2011-12-30 12:45:00
南方日报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上公布了《广州市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该《规划》对未来五年广州市各教育部门和学校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等方面作出新部署。

  “学校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要在教代会上报告,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布。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等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校务,应随着校务运作程序和步骤适时公开。”《规划》明确,校务公开内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在公开栏上公布,或印发小册子、简报、文件等,同时印发征求意见书,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市教育局明确,将加强对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局管各民办学校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以及局属单位每年12月31日前要向市教育局专题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的工作安排。

  据悉,新《规划》目前处于宣传发动阶段,明年到2015年上半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市教育局依法治教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将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自身工作的安排,组织中期检查或不定期的抽查。并将在2015年下半年对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局管各民办学校实施本规划的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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