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1年资助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通知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广州教育评估 2011-09-22 字体:大 中 小
穗教评〔2011〕45号
关于做好2011年资助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公共必修课学习的通知
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教育局,广州远程教育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2008-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穗教发〔2008〕3号)和《关于做好我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业公共必修课培训工作的通知》(穗教组人〔2008〕9号)精神,为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优先发展工程,减免农村教师远程培训学费,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育的工作,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实现城乡教师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我市财政专项资助农村教师参加公共必修课的远程培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内容
(一)资助对象:符合《关于做好2010年资助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公共必修课学习的通知》(穗教评〔2010〕35号)附件所列农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教师。
(二)资助要求:
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公共必修课《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网络远程学习,取得成绩合格,且教师未接受过该公修课学习补助。
(三)资助金额:每人学费补助60元。
二、工作要求
广州远程教育中心协助各有关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数据导出的技术支持工作,并对各区、县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出具核对报告上报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各有关区(县级市)教育局向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做好该项目经费划拨的请示(含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附上符合上述资助对象和要求的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加盖公章;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起报送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经费划拨到位后,相关单位确保返还至教师个人,保证落实政府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人:黎勋华;电话:83495217,邮箱:GZJJ2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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