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学前教育三年计划:公办幼儿园要超30%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大洋网 作者: 2011-11-09 字体:大 中 小
目前,番禺区公办园的比例已达到26.7%。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印发的《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获悉,广州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并力争到2013年各区(县级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要达到30%以上。
发展现状:幼儿园未按小区规模同步建设
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532所,在园幼儿总数34.27万人,其中非本市户籍幼儿13.62万人。
相对于这种日益增长的需求,广州市学前教育发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行动计划》指出,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城乡发展不均衡,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发展。部分公建配套幼儿园未实现按小区规模足额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适龄幼儿好入园、入好园的矛盾日趋凸现。部分公办幼儿园教职员编制也尚未核定,民办幼儿教师社会保障尚未完全落实、收入水平不够高、素质不够高等等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程的薄弱环节。
发展目标:城区儿童学前毛入园率100%
《行动计划》指出,城区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100%,农村地区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以上。力争到2013年,各区(县级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大力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而在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方面,到2013年,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9%,其中60%以上的专任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7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备相应资格。
《行动计划》还要求,2011年起新建的幼儿园全部达到规范化幼儿园办园标准;到2013年,7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规范化幼儿园标准,15%的幼儿园成为省、市示范性幼儿园。
主要措施: 新建园规模以180~360人为宜
“新建幼儿园规模以180~360人为宜。”《行动计划》提出,要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比例,提供“广覆盖、质量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资产属于国有的镇街中心幼儿园,不得将公办幼儿园出租。加大政府投入,参照规范化幼儿园标准,通过新建、回收、改扩建等形式,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逐步建成一批质量优良、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公办幼儿园。
小区未配套幼儿园不予审批
《行动计划》提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归口区(县级市)教育部门管理。资产属国有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要办成公办幼儿园。
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减免租金、对口帮扶、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进行扶持民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备案并公示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保教费,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
禁止举行幼儿入园考试
《工作计划》还要求,每个街、镇依托公办幼儿园或社区活动中心等资源,至少设立1个社区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为社区0~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配备和幼儿教师指导用书等的研究和指导。防止并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等不良倾向,禁止举行幼儿入园考试和幼儿教育使用小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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