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10月中旬,东莞将进行中小学校长第八轮的聘任工作。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续聘校长,不符合条件的校长将被免职,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参加竞聘。规模较大的学校在职位空缺时,会优先考虑配备一名35周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年龄到站续聘需审批
据悉,这次四年一度的中小学第八轮聘任工作包括了东莞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副校长)。按照规定,第七轮任期考核获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中小学校长可以续聘,但是截至2011年7月31日,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现任正副校长,除了任职期间表现特别优秀且征得教育局审批同意才能续聘,否则不再续聘。
另外,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校长职务8年以上校长一般需要轮岗,镇属学校校长能够在镇内交流轮岗的一般安排在镇内交流轮岗,需要跨镇(街)交流的由教育局统筹考虑安排;市直属学校校长交流轮岗问题会结合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时进行适当的调整。
将采取多种形式选拔
值得关注的是,出现校长职位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而需要重新确定校长人选时,将采取公推公选、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等多种形式选拔校长,特别是鼓励采用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的形式选拔校长。原则上,新聘任的中小学校长要从校长后备干部中选拔,但对于特别优秀的人选经教育局审批可以破格提拔。规模较大的学校(正副校长职数三个以上),在职位空缺时,要优先考虑配备一名35 周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此次中小学校长聘任实行校长聘任制,聘期为4 年,时间将持续至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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