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钧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邵逸夫1月7日谢世,享年107岁。无论是《财富》杂志还是福布斯的财富榜,邵先生从来都不是香港最富有的,但却是香港名符其实的最大慈善家。散尽千金济众生,老先生大襄善举,兼济天下,被人们认为是邵先生留下的最大精神遗产。
然而,所有这些美言赞歌,或许并不符合老先生的初衷。在慈善依旧属于“稀缺品”的内地,人们或许故意放大了慈善家们的形象并把他们高悬于道德标杆处,而在香港,人们怀念老先生和向老先生致敬,更多是出于老先生在事业中所做出的杰出成就,他是个创造了香港“百年影视传奇”的人,是香港无线广播事业的创始人。
不可否认,我们中的很多人心中总有一种“你富了就施舍点出来吧”的心理,把慈善中的捐赠行为当成了纯粹的施舍行为,认为“富得流油”那部分本不是他应得的财产。这不对称的观念关系,导致不合时宜的“逼捐”,挫伤捐赠者的自主性。无论如何,财产多与少,只要是合法创造,产权人均有自由的处分权,捐还是不捐,都不是他对社会作出贡献的唯一尺度。纵览邵先生行善史,邵先生并非是在任何项目上“有求必应”的散财者,每一笔捐赠都是经他自主决定并投入自己认定的项目中。善款能最大程度善用,这才符合社会公益,也才尊重了行善者的本意。
再者,对善款本质的不同哲学思考,也妨碍了内地民众与相关机构在“促捐宣传”方面的工作。邵先生有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我的财富取之于民众,应用回到民众。”这一句话的哲学含意在于捐赠是种人的关系,正如事业的推进也是在解决人的关系问题,它们是相通的,是良性循环的,是平等的。对于邵老先生而言,他的捐赠让受益者对他感恩戴德,肯定不是他的动机与本意。事实上,国外一些制度设计也是承认了二者的同通性即“人的关系”,如捐赠者可以减税,因为制度已经把捐赠者自主的“转移支付”视为一种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一致的行为。
所以,作为邵老先生慈善最大受益者的内地,切不可把邵先生的“兼济天下”,单纯地理解为抽打内地富人的精神鞭子。邵老先生的善来源于其财的来源之善,而在我们内地“连断子绝孙的钱都要赚”的富人的捐赠,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害。邵老先生内地的公益事业,80%以上投在了教育上,正如邵老先生所言,“国家振兴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培养人才是民族根本利益的要求。”他曾多次表示,中国要强大,关键在于教育及培养人才。财产、捐、项目的三合一,这才是比口号式的“兼济天下”更值得人们效仿的精神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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